我叫焦红娟,家住在洛南龙祥东区,因心底善良,被人利用。我是干房屋租赁信息部的,2011年四月份,认识了一个在我处租房的南阳人,因住的近,她经常来我这里,和我拉关系,在取得我信任后,以资金困难,在我处先后借款六千元,后又以和伙的名义让我一人垫资,说在以后的流动资金里退回,她拟了份合作协议,我们就合伙了。合作有半年,效益不错,我以前想到流动资金的钱应该我拿,可她说那是对她不信任,处于合作的互相信任,流动资金,账目,都有她一个人负责,有时她会拿出来让我看,还让我签字,帐都是她一个人算的。我人老实,她说咋算就咋算,平时我们每个月都从利润里各拿出两千元做为我们的工资,其余的都有门店经营周转。开业前办有营业执照,我们做的是房屋托管,在这半年里托管了五十多套房,装修了两套房,和房东也签了合同。后来她说资金困难,还想让我垫资,我家里也不是很富裕,我没钱垫资,我为了资金的事情两个月都没从公司拿一分钱了,我就提出让她也想想办法,如果她垫资的话,我就退股份,都给她,我就给她打工,每月有工资就行。后期的钱都是她一个人出的,接下我就要求她和我去工商局把我的股份转给她,她每次都是托着有事,不和我去办,我两个月都没开生活费工资了,我这边的事她还拖着不给办,我就离开了门店。后来在家人的劝说下,我找她索回我借她的钱,和门店的前期垫支钱,那天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我们谈了此事,她同意把我的钱还了,就是现在没钱,过段时间在给我,还想让我留在门店,给我开工资。我同意后又在门店呆了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我要求她快点把手续办了,她还是一拖再拖,说没空,晚些时,也不说给我开生活费,这次我下定决心离开了门店,和她把手续办清了在说别的。我催她急了,她给我写了一份合同,说是我离开门店后,不允许我在附近三年内干中介,让我答应她,如果不答应她的要求钱就不给我退,手续也不和我办。她说怕影响生意,帐算好了在退。我当时都说帐你想算你就算,不想算也行,前期的利润我不要了,这两个月你看着办,手续早点清了都行,后来又是托着。我找人去说,她就是光算赔钱,不说算前期利润,让我把赔的钱拿出来,从我的垫资里扣,明知我们前期赚钱了,我又只拿了工资,还让我再出钱,算后还让我给她倒赔一万多,我让她把我们的利润算一下,她让我给她签无理合同,不让我开店,不签就不算账,还让我把她接手后没租出去交过房租的都算成赔钱,我说你没租出去的房可以给我,我既然出房租就应该要房子。她不同意。我找人去协调了很多次,她都是这样,这样拖了一段时间,我不说他也不提,我又经村委会去调解,仍没有效果。没办法,我的钱她拖着不给,签托管合同的房东都是龙祥,和龙安的居多,我干中介信息部时间长,人都比较了解,每次我们去托管,房东都很信任把房子交给我们。我现在我自己的钱都要不出来,我只好通知我们托管内的房东,和租客,我已经不在门店,以后你们看着办你们的租房手续。现在我经离开门店三个月了,断断叙叙也调解了很多次,都无果,最近我又去找她,她又说我坏她生意了,她不干了,让我一个人干,还让我把她三个月的垫支钱给她。我现在那有钱,我就是没钱垫支,我才把股份转让给她,前后利润才不计较那么,干了六个月就开了四个月生活工资。门店她现在一个人管着,生意还干着,我到好,出来这几个月了,自己的门店也干不成,还的为这些琐事烦心。人家厉害,脑子比别人聪明,没人能惹得起,所有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太霸道了,谁能替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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