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2-01-20 14:57:2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前几天我的一个车主朋友去审营运证,运管处要让车上装一个GPS定位系统(交2500元,送一部手机、一张电信卡),去年银行也给车上装了GPS定位现在还在用,不交不给审营运证,我感觉GPS定位对于车辆和运管处来说根本就不需要,再说手机和手机卡在哪都能买,为啥非要在运管处买,审行车证700元,而审营运证要花三千多,这样让车主的负担越来越大”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下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2011】85号),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洛市交【2011】36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两客一危”、半挂型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必须安装符合部颁《JT/T794-2011》规定的GPS行驶记录仪设备,从2012年1月1日,所有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未接入“河南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重点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资格审验,收回《道路运输证》。
另反映的去年在银行装的GPS定位设备费用,如符合部颁标准,并能够上传车辆动态数据到市级平台即可。GPS定位设费用是GPSY运营商收取的。另外《道路运输证》审验,运管局从未收取任何费用,只要车辆符合要求即可办理车辆审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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