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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问现在维修基金是按什么标准交的啊

    转贴一个看到的帖子,总觉得维修基金交那么多,用时用不上,意义何在啊??


    愤怒!洛阳住房维修基金横征暴敛到几时?

    一个问题:

    洛阳房价高企,且涨幅居全国前茅。洛阳市住房修基金收取标准也在全省名列前茅,为洛阳的高房价推波助澜。按省会郑州市的收取标准,我市购房者每年多付出6000万元!随着房价的攀升,这一数字还在飞速上涨!住房价格和税费负担事关民生,也事关洛阳发展环境,决不是一件小事,有关部门却在市民和网民的一再呼吁下无动于衷,表现出了惊人的冷漠!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推三阻四,答复罔顾左右而言他。抱住早被国家明文废止的收费办法不放(见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同时废止),在这些人眼中,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大过了人民利益!你们出省、出国找标杆,学先进,郑州的经验是你们看不到还是不愿意学?你们的出发点到底是为民谋利,还是为单位谋利?

    洛阳收费标准高于郑州,必须要给洛阳人民一个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我们想知道,洛阳住房维修基金横征暴敛到几时?

    两组数据:

    1、省会郑州住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为35元-65元/平米(多层35元,高层65元,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4551406.htm),洛阳的住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为房屋价格的3%。一套143平米的高层,在郑州需要缴9295元,而在洛阳要缴22831元(洛阳7月份房屋均价 5322 元,见链接:http://www.0379home.com/info/a/2011_8/Content_12822173.html)。同样是一套房子,在洛阳要比郑州多缴13536多元!注意!郑州是从面积征收,不会随房价上涨而上涨,而洛阳随着房价的上涨,住房维修金的负担正飞速增大!

    2、洛阳从2002年开始归集住房维修基金,9年来已归集5亿多元,而9年来的支出只有400多万元,不足百分之一!其中2010年收取住房维修基金超过1亿元,支出只有200多万元!

    如果城市房屋维护不需要这么多钱,就应当降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并将多出的钱退还给业主。一方面人们在高房价重压下喘不过气,一方面是巨额房屋维修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有关部门,几年来的收支数据支持的你们的高费率吗?你必须给全市人民一个充分的理由!

    三个为什么:

    1、按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房维修基金按工程安装造价(注意,仅仅是工程按装造价!)的5%-8%归集。郑州的建筑安装成本比洛阳要高是毋用置疑的,为什么郑州能控制在35元-65元/平米,而洛阳为什么不可以?郑州能够制定《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洛阳为什么不能?

    2、5个亿的收入、400万的支出,如此悬殊的收支数据支持你们的高收费标准吗?收支差距这么大,为什么还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

    3、上次我们问到,为什么郑州的住房维修基金为什么那么低,你们回答:郑州原来的标准就低,现在提高了怕老百姓不愿意!现在再问你们一次,郑州怕老百姓不愿意,你们不怕吗,我们洛阳不怕吗?为什么?

    四个想知道:

    1、我们想知道洛阳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安全,有无违规投资、担保?5亿多元基金的当前的资产形态是什么?在存在国有商业银行还是用于其它投资?

    2、我们想知道洛阳市住房维修基金年增值收益多少?投资渠道是否合规?

    3、我们想知道洛阳住房维修基金增值收益去了哪里?全部都归并入基金了吗?是否被部门办公经费挤占?是否被用于楼堂馆所,用于吃喝消费?因为按规定,增值部分仍然属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贪污、私分!

    4、你们执行的规章的住房维修基金收取部分是从2008年起就被废止的,你们说要改,为什么一直拖着不办,3年多了,你们的不作为使全市人民多缴了上亿元的血汗钱,你们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五点期待:

    1、你们部门的事情,请不要往人大身上推。需要人大通过是不错,但大家心里都情楚人大立法的推动力和策源地在哪里。你们想办的事,就是需要中央批准,你们大概也会想办法办成!再说,为民谋利、福民强市的事,该你们做的工作只要你们做了,到人大那里没有理由拖着不办!

    2、毛书记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请不要把住房维修基金的事当作小事。该你们办的事,不要再拖了!因为你们已经拖了三年多了!

    3、现在不是时兴找行业“标杆”,不知道你们找的标杆是哪里?也不知道你们想向“标杆”学什么,是学如何敛财还是学如何利民?我觉得,找标干就不用跑那么远了,就学学郑州吧.。

    4、法律有规定,人民有期待。不要再找借口推三阻四了,老把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压在群众利益之上,是早晚会出事的,南京市房管局的周久耕就是例子。

    5、见过你们敷衍塞责、回避要害的答复。这次你们就直面问题,直接回答问题,不要再做那些答非所问的文字游戏了!郑州能我们为什么不能?洛阳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大大高于郑州,必须要给洛阳人民一个充足的、令人信服的理由!

    游客 2011-12-24 评论16 浏览22051 编号 20111224011913997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12-28 16:46:05

一、维修资金缴存意义
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属业主所有。房屋灭迹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维修资金的归集是为了保证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
二、起草《维修资金办法(草案)》
网民反映洛阳维修资金未执行建设部规定收缴标准问题后,9月1日上午在市政府由刘应安副书记、吴中阳副市长、谭建忠副市长组织召开了洛阳市维修资金专题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市住建委组织起草了《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并于9月27日上报市法制办。《办法(草案)》中依照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定购房人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 6%。《办法(草案)》可在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lyfzb.gov.cn/)中下载。
三、维修资金储存、增值及管理
目前我市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全部网上办理,同时与商业银行联网,采取点对点连接,三级账户设置(即:幢、单元、户),业主缴存维修资金后都有个人的账户,由银行定期将业主账户维修资金所产生的增值自动滚存至业主账户、增值部分作为业主本人维修资金滚存使用。业主可登陆“洛阳市专项住宅维修资金信息网”凭个人密码号查询自己维修资金的账户情况。
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属代管性质,对维修资金无处置和决定权,现我市维修资金全部存储在银行,未作投资、担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侵占挪用。洛阳市维修资金的管理受市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发现维修资金有被挪用、挤占的情况,可向纪检部门投诉。
四、维修资金使用
维修资金在房屋保修期满后才可以使用。洛阳市从2002年底开始归集维修资金,2010年底前所用维修资金大部分是2006年以前建成使用的房屋。维修资金大额支出主要是房屋屋面、消防、二次供水及电梯维修、更换等。其中屋面因老化5至6年需要返修一次,而电梯使用年限通常在10至15年,即每部电梯15年内维修加更新的费用将近50万元,也就是说,随着各类房屋渐过保修期,维修资金使用将进入高峰阶段。
为做到维修资金便捷使用,《办法(草案)》中明确了申请使用程序,增加了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申请使用权力,而管理部门只是负责监督、审核。真正做到业主交存、业主决策、业主使用的原则。同时《办法(草案)》中在使用上突破两个三分之二,即:列出九种情况,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情况之一的,不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可以先期申请使用,提高了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办法(草案)》运转情况
按照立法程序,市法制办先后于10月15、16日召开了由立法顾问、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单位参与的三次座谈会。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草案》作了修改,同时于11月29日召开立法听证会,会后由法制办邀请立法顾问对《草案》立法依据、立法背景、立法程序再作一审定,使《草案》更严谨,做到有法可依。待完善《办法(草案)》后,提交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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