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多地方都已经实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手续了,并且业务也都成熟,但洛阳在这方面一直未见动静,希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广大的贷款房奴为中心,早日减轻我们身上的负担为宗旨,多协调,多联系,早日实现洛阳地区的转按揭手续,在此我代表广大的住房商业贷款用户谢谢你们了!
以下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转按揭办法: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文(2008)173号)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贷款业务中的具体情况,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转按揭”),是指已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由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转按揭业务只针对购买商品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借款人,暂不受理购买二手房的转按揭业务。
2、办理转按揭业务时,原商业贷款还款超过24期的,提供最近24期的还款记录;未超过24期的,提供所有还款记录。
3、两年内出现连续2期逾期还款或累计超过4期逾期还款的,不予受理转按揭业务。
4、办理转按揭业务贷款的比例执行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规定,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12-15 14:13:25
商贷转公贷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公积金贷款新业务形式,大多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国家尚无明确统一的政策规定。据我们了解,各地商转公贷的做法也不仅一致,转贷门槛相对较高。如(1)需先征得商贷银行同意;(2)职工须用自有资金结清原贷款,将原房产抵押解除;(3)房屋进行重新评估,可贷额度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公积金现行的贷款额度;(4)转贷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剩余使用年限;(5)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而且出具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6)转贷过程中还涉及评估费、担保费用等。
目前,在银行利率连续上调后,银行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较大,给商贷职工增加了不小的还款压力。但是,商贷转公贷业务涉及原贷款银行、产权抵押登记、住房置业担保等单位,中间环节较多,还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在解除原借款人与银行的合同约定后才能办理。经我们了解,此项业务因操作程序复杂、银行配合以及借款人所贷银行是否开展此项业务等具体问题,实际推行的不多。我省郑州市仅办理了几笔业务,基本处于停办状态。我们也与市有关银行进行过业务联系,银行方面因解除合同(违约)、利息收益等,对商转公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衷恳的批评和建议,同时,我们诚恳的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对我们的服务质量、工作效能、业务流程等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竭诚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有其它业务咨询,请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垂询客服电话649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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