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阳市人寿保险公司坑害大病参保职工

    各位参保职工请看:洛阳市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医疗保险结算人员是怎样坑害参保职工的?汝阳县今年一名女职工患乳腺癌,在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5万元。今年6月份报销单据已报洛阳市人寿保险公司,该公司迟迟不予报销,直到今年11月份才给报销。应该报销的甲类药品参针针、乙类药品甘露聚糖太等费用数千元,被无端扣除。像这样的事太多了!洛阳市人寿保险公司大额结算人员不知坑害了多少患病职工?这些患病职工的救命钱,到底流向哪里?呼吁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查。同时也希望患病职工一定要认真核查自己的医疗费用,不要给玩忽职守留下坑害病人的空间。天理不容,丧尽天良!

    游客 2011-11-28 评论22 浏览6933 编号 2011112808390570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2-01 15:43:30

你好!
诉求人在省肿瘤医院花费48338.3元,除去自费,其中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15000元,剩余部分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报销金额16477.25元,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的参麦注射液在河南省药品目录中属于甲类药品,限二级以上医院急重症抢救使用,参保职工在河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期间所提供的病例中载明抢救记录为0次,在院只是对症的化疗,所以参麦注射液(1353.66元)予以扣除,针对甘露聚糖肽(954元)的疑问(原药品目录中社保局已将这类药品给予了删除),在未投诉前,职工家属(汝阳县社保局职工)打电话对甘露聚糖肽提出疑问后,我们当即就真诚地表示进行补款,并请患者予以谅解。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