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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近8年了;企业一直不给我们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劳动仲裁书呢?来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1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 请求依法裁定用人单位给我交纳这8年来的法定社会保险金。3 请求依法裁定用人单位支付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经济补偿金。
我的劳动合同书是无固定期限的。还在公司工作;准备去仲裁。请问我直接去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仲裁申请书;你们可以受理吗?谢谢!
此至
申请人;刘向伟
2011,10,16
用人单位 保障局 人力资源 劳动 社会保险 仲裁 递交 裁定 劳动者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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