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1-09-28 11:16:51
黄朝阳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反映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后,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经费名称是公共卫生经费。公共卫生经费是由上级财政(含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根据户籍地人口数量按照人均一定数额拨付的。新区范围内许多商住小区已入住的居民其户籍并未迁入,造成人户分离。由于公共卫生经费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到了居民户籍所在地,故造成这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为辖区居民开展了服务,但无法领取服务经费。
以上问题,已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正在努力协商。
希望您继续支持卫生事业!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