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10-10 09:29:46
回复内容:尊敬的网民: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春大队对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区域路面彩砖部分为地上停车广场,人行道设置在彩砖以东靠近交通银行的位置,彩砖位置停放的机动车辆为合法停车,其他区域均为禁停区,长春大队对在该地段车辆违法占人行道的现象进行了治理。为强化治理效果,在治理过程中,对准备在此停放车辆的驾驶员在处罚的过程中贯穿了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在此地停车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下一步,长春大队还将不间断地加强对该地段管控。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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