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1-08-02 09:48:46
署名为“guest”的网友:
您好!
7月26日接到您投诉中安小区物业的霸王条款一事后,市物价检查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举报中心人员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1、中安花园小区是由洛阳佳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该物业公司在西工区物价办审批的物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25元,试行期六个月。我委已责令物业公司公示收费标准并按不超过六个月收取物业服务费;
2、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规定不得擅自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装修押金物业公司将在业主装修完成后由佳荣物业中安花园服务中心工程部、中安蓝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与楼下业主共同验收合格后即可退回;
3、每平方米400元的装修什么费及每平方米1元的特别费,物业公司称并没有收取过,如业主手中有相关的票据可持票据到王城路23号市物价检查所举报中心投诉,联系电话:12358。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