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1-06-07 10:16:02
“心灵私语”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乡镇卫生院的人事和薪酬主管部门为县(市、区)卫生局、人劳局、财政局,建议您向以上三个部门反映。偃师市卫生局办公电话67799903,如果您认为认为该乡卫生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您可以向偃师市纪委反映67712360。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工作!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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