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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是否合法?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常年从未给职工缴纳过住房公积金,请问如此做法是否合理?作为事业单位,最起码的三金之一不缴纳,是否合法?

    皆有可能 2011-05-14 评论0 浏览2121 编号 2011051423250345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05-19 09:26:43

网友“潘波”:
    您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接到您的来帖后,我们及时与您单位取得了联系,据您单位领导讲,单位效益一直不好,目前工资尚未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已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门汇报。
    我们的联系电话:6481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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