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05-19 09:26:43
网友“潘波”:
您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接到您的来帖后,我们及时与您单位取得了联系,据您单位领导讲,单位效益一直不好,目前工资尚未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已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门汇报。
我们的联系电话:6481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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