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我想问一问财政局

    牡丹文化节期间,各个公园都在公园内设了许多临时摊位,摊位费少的也要交3--4千元,多的也要交上万元不等。商户都在经营科里签了一个月的合同。这些都是公园经营科内部收的钱,这些钱上缴市财政吗?。公园职工的工资是市财政发的吗?各个公园的职工福利是不在搞双赢呢?恳请市财政局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游客 2011-05-02 评论1 浏览7677 编号 20110502215833501 [财政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11-05-04 17:06:47

署名为“一个商户”的网友:
    您好!我市市区内的公园都是财政定额补贴单位,公园所有的收入都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其余大部分经费都是从公园的门票收入、门面房及摊位租赁等收费中解决。市财政通过对该公园往年收入情况的分析,预测该园(单位)本年收入并编制该单位当年预算,报经市人大审核批准后执行。
    公园收取的摊位费全部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并开具统一收款收据。其主要用于公园职工的人员经费、日常维护及建设。

    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