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东高村,2009年底通过政府补贴和村民集资修建了无塔供水器,这本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可在水费这件事情上村民很多村民觉得不太合理。第一,通过政府补贴和村民集资修建的无塔供水器本应属于集体财产,可不知为什么村里却把它承包给了私人,而且是承包给了几个生产队长,水费也是他们几个人以私人名义每月按吨到各户征收,集体资产俨然成了为私人牟利的工具。第二,农村用水水费价格政府有没有一个收费标准,别的村听说是按吗、每吨四五毛钱征收,而东高村是按每吨八毛钱征收,如果是以村委会名义收取一些水塔维护费,村民都无非议,但是他们却把村民集资修建的水塔所产生的费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让村民们感到不能理解,这个问题希望有管部门能认真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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