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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宁县东关村的一位农民(享受农村低保),2009年在缴纳新农合医保的基础又按政府宣传同时办了一份城镇居民医保。现在我被县医院认定为特殊慢性病患者,想知道门诊治疗,县医院报销后如何再到社保局和保险公司报销门诊费用?同时,新农合办理的特殊疾病认定卡社保局是否认可?
报销 洛宁县 社保局 门诊 认定 患者 疾病 医院 低保 慢性病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1-04-20 1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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