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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优化医保报销环境,方便城镇居民

      


      我是洛宁县城镇贫困居民,特殊疾病病患者,每季度门诊治疗费用条子要到人寿保险公司报销,等一个时期后再到邮政储蓄所领取报销金额。因牵扯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再跑到社保局找到上次保险条据复印盖章,重新准备身份证、诊断证明等手续,再次到人寿保险公司第二次报销,在等一个时期,到人寿保险公司领取报销金额。两次报销过程需要几个月,真是跑断腿!当前,我市各系统正在搞争先创优工作,希望洛宁县真正把方便居民医疗报销作为落实市委号召的一项实际行动。



    游客 2011-04-14 评论0 浏览1860 编号 20110414093920286 [洛宁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1-04-18 08:39:38

网友,您好!现将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我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病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极大方便了参合群众。慢性病患者的慢病门诊费用,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暂时还不能在定点医院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系统中处理,需要将资料先送到人寿保险公司初步审核,每周向社保中心汇总上报一次,由社保中心复核后,将报销款项转入申请人的活期存折。如果属于低保对象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以后的剩余部分再进入低保二次报销。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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