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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经济适用房报名时需要什么证件?

    我们夫妻是大龄青年,无住房,我是洛阳市户口,他是驻马店农村户口,现都在长沙打工,我们准备在洛阳购买经济适用房,请问都需要那些相关证明?购房后是否可以把他的户口迁至洛阳?谢谢!

    游客 2011-03-31 评论0 浏览8505 编号 20110331214324977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04-06 10:49:10

署名“guest”的网友: 
    您好!从您的来文无法确定您的婚姻状况以及收入情况,以下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请参照对比:
(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二)中低收入家庭;
(三)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6周岁; 
 (六)在役军人,除应符合洛阳市就地安置条件外,还需满足(二)(三)款条件; 
(七)2011年1月1日起,新购商品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的; 
(八)家庭拥有10万元以下车辆的。
关于已购房如何迁移户口问题请咨询有关派出所。



                                     洛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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