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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具有职工医保、下肢残疾的退休职工,前些时不慎摔倒,股骨骨折,在河科大二附院住院做内固定手术,出院时说是骨折不能报销,一万多元全部是自掏腰包。这对于我这样的残疾人来说真是雪上加霜。不知道关于骨折报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骨折 报销 住院 职工 自掏腰包 股骨 保障局 附院 残疾 下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03-16 14:49:05
你好: 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只报销参保人员因自身疾病所发生的各种住院费用。因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其他情况所产生的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请予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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