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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宁县城镇贫困居民,慢性病患者,每季度门诊治疗费用条子要到人寿保险公司报销,等一个时期后再到邮政储蓄所领取报销金额。因牵扯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再跑到社保局找到上次保险条据复印盖章,重新准备身份证、诊断证明等手续,再次到人寿保险公司第二次报销,在等一个时期,到人寿保险公司领取报销金额。两次报销过程需要几个月,真是跑断腿!不知道医保是方便群众还是不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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