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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养狗问题

    按市公安局规定:城市区“独户居住”人家才允许养狗。此规定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举双手赞成。给狗办饲养证应收高额费,500元太少,应上万元征收才能遏制养狗数量,因为狗叫声及粪、尿臭气实在令人厭恶、恶心。我们坚决支持公安局遏制养狗的决定!也希望市区非“独户居住”者自觉把狗处理掉,以免金钱受损和挨公众臭骂。

    游客 2010-12-16 评论7 浏览6782 编号 20101216213809713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1-21 15:13:51

尊敬的网民:您好! 
     养犬管理问题是体现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养犬人的素质,调节养犬人与不养犬人之间的矛盾。在养犬管理的问题上,我们将采取一些措施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逐渐与国际接轨,实现人性化管理。我市收取的限养费每证500元,主要是为了通过收费的方式限制养犬人的数量。同时对流浪犬进行收留。收取限制养犬费是关系到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建设步伐的大事。公安机关作为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收费问题上,将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的原则,采用收支两条线,所收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目前,全国养犬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先进地市,全都采取收费限养的原则,比如郑州收费600元,南京收费600元。养犬是人们的个人爱好,依法、文明养犬是群众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体现。犬患的形成并非犬之过错,而是人之错,是人的行为给我们生活的环境、给我们的城市带来的不和谐音符。换一个角度,换一种思维,如果大家都能按照规定饲养,管好自己的爱犬,那么,犬类在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同时,就不会再出现负面的影响,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也将变得更加美好、和谐。 
    感谢您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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