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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打击黑恶势力!保卫和谐天地!

    我叫池秋霞,女,现47岁,现在是洛阳市心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在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67号院任门卫。

    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晚上10:30分,我按照本公司规定准时上大门,并留有小门便于业主通行。当我把大门锁好后不久,赵雨生、任小玲(现住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67号院,是河洛招待所老板)两口子开车从外回来。

    听到喊门声我连忙起身开门,赵、任、两人这是就叫骂起来,我刚把大门门锁打开,赵雨生就气势汹汹冲过来,朝我踹了一脚,把我踹到在地,然后,拳打脚踢从大门口将我打倒门卫室东侧继续打我,赵德妻子任小玲脱下鞋子,用鞋打我,我刚爬起来,赵雨生的姐夫李通伟连拉带推让赵、任二人继续打我。

    赵雨生冲进门卫室将门卫室的大钟摘下来,狠狠的摔到大门口椅子旁边,大钟表被摔得粉碎。赵雨生恶狠狠的说:“你也不看看老子是谁,我是洛阳市很社会老大,谁敢跟我过不去,我就整死他。”

    赵、任打我的声音惊动了小区其他业主业主们对赵、任的行为十分气愤,打电话报警。这是,赵、任二人应图强行把握扭到招待所他(她)家对我下毒手,就非常感谢他(她)们。吴警官等人问明情况,并查看了监控录像后,十分气愤,当即把赵、任二人带到凯东派出所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要二人向我赔礼道歉,并让我去医院看伤,要求赵、任二人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时至今日,凯东派出所多次对我和赵雨生发生打人事件进行了多次调解,但由于赵、任至今拒不认错道歉,也不赔偿我的医疗费,只是对赵雨生给予五天拘留。

    我丈夫生前是洛阳市心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2009年11月29日因病不幸亡故,留下我和一个11岁的男孩相依为命,由于赵对我的毒打已使我花去医疗费1557元整,更重要的是我的身体也收到了很大伤害,精神收到了及其严重的刺激。

    今天,我把这一事件公诸于世,就是告诉善良的人们,在这个社会文明发展到历史今天,恶势力又回到了社会生活中来,我们这些善良的人该怎么办?请大家发帖子告诉我这个无钱、无权、无势力的弱女子。


    发帖人:池秋霞

    2010年11月8日

    游客 2010-11-17 评论6 浏览7385 编号 20101117160408204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12-16 13:59:46

尊敬的网民:您好! 2010年11月8日22时30分左右,凯旋东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67号院业主与门卫打架。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门卫系洛阳市心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池秋霞,业主是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67号院内河洛招待所员工赵雨生,双方因为67号院开门早晚影响招待所生意而发生纠纷,进而引起厮打。从现场监控录像上看,赵雨生踢了池秋霞几脚,把池秋霞踢伤。从诊断证明上看,池秋霞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抱着对受害人认真负责的态度,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几次调解,但最终没能达成任何协议。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赵雨生作出了治安拘留五日并处罚金500元的治安处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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