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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无良司机肇事逃逸,七旬老人惨遭横祸

    2010年10月1日上午10:50左右,七旬老母和邻居一位阿姨一起骑一辆小三轮车外出,在洛阳310国道白马寺分金沟村西边向南过陇海铁路涵洞不远被一辆从后方同向行使的白色(灰白)轿车撞倒,两位老人都摔倒了,轿车的后车轮碾轧过我老母亲的双脚,当时老人下意识用右手抓住了肇事车辆的右后轮,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他们不但不看老人的伤情,而是那位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走上前,边大声吼老人,边死劲掰老人抓车轮的手,老人不松手,痛苦不堪的说“你车压住我脚了,你们不能走,我记住你们车号了”那个女人恶狠狠地说“我就是前面村的,你记好了”,最后硬把我母亲的手掰破两处掰离了车轮。掰开我母亲的手后,哪个可恶至极的女人和那个男人,不顾我已经面无血色、痛苦不堪在挣扎的老母亲,上车向南过金西桥扬长而去(目击者称车里的人是酒后村的)……
    后来一路人向110报警,帮我老母亲将车号后三个数字965用树枝记到了地上,又通知了我弟弟,我们赶到时,我母亲躺在地上,面无血色,动弹不得,后我母亲被赶到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老人腰椎骨折两处,左脚裸骨折两处,粉碎一处,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出事时神志还比较清醒的老人记住了那辆肇事车是白色(灰白)轿车,车牌后三位是965,如今我老母亲躺在病榻,动弹不得痛苦不堪,偶尔入梦都会被惊吓致醒,口中喊着“拦住车,你们不能走”,我们兄妹5人轮班彻夜守护老人,我老母亲躺在病榻痛苦不堪,肇事逃逸司机仍逍遥法外,医院、交警队我们来回忙碌,老父亲也因为着急血压升高在医院输液,我们全家人个个身心具损……

    交通肇事司机肇事后不顾老人受伤程度,致人命于不顾肇事后甩脱老人逃逸,实属天理难容,罪大恶极……

    令我们费解的是,事发地点的监控设施竟然是坏的,无法正常使用,路口的监控属白马寺派出所! 事故地段归洛阳交警5大队管辖!

    如今已经四十天过去,案件仍未果。很明显肇事车辆要么是属于肇事所在地村里的,要么是在外工作十一开车回老家过节的人,(肇事地金西桥上的多名目击证人也说了是在外边上班回家的人)。在排查嫌疑车辆时,我们发现豫CA6965白色轿车是偃师环保局的车,车辆符合老人描述的嫌疑车,此车被列入嫌疑车辆,更让我们怀疑和愤怒的是偃师环保局在此案中的所作所为,“明显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能不使人生疑。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在调查时,偃师环保局第一反应是否认自己有白色尾数965的车(人人皆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们紧张什么?偃师环保局你们在心虚害怕吗?你们在刻意隐瞒肇事事实、纵包庇容犯罪吗?)更为可疑的是偃师环保局否认被调查的嫌疑人是自己的职工,称嫌疑人是自己的临时工到环保局上班刚几个月(实际情况是那位嫌疑人不仅不是临时工,而且是偃师环保局的中层干部,且老家就是那恶妇称的前面村的人,也是目击人说的XX村里人。偃师环保局,你们是心知肚明,想瞒天过海,在包庇肇事司机,想一旦案件明了时借口嫌疑人是个临时工,可以说他不知去向吗?你们在究竟紧张心虚什么?)

    七旬老人被车撞,肇事车辆敢光天化日下强行离开,恶妇敢嚣张说就是前面村的人,难道就是因为他们背靠偃师环保局你们这棵大树,平日已经嚣张跋扈惯了,才敢致伤者于不顾,肇事逃逸吗?

    偃师环保局你们紧张、心虚、害怕什么?肇事者致人命于不顾,光天化日下敢逃逸,就是有你们这顶保护伞吗?你们在刻意隐瞒保护肇事者吗?

    人人都是父母生养的,看着老母亲遭受的痛苦,我们做子女的心在滴血,我们会坚持到底,将此案一查到底,给我老母亲一个交代以尽子女的孝道。

    请政府部门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严惩肇事逃逸者,有关部门给我们个说法,也请广大网友支持我们,支持无辜不幸的老人吧,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给我们以帮助,让邪恶在正义面前低头。

    联系电话:65570576


    伊洛青萍 2010-11-11 评论10 浏览7240 编号 20101111143045855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12-06 08:13:18

尊敬的网民:您好!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辖区大队立即成立了“10.1”事故专案组,安排专门民警对此案进行侦破。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和细致比对,已选筛出相似车型、颜色、号牌200余台次,并重点进行了走访、调查,但均一一排除嫌疑。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侦破此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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