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批20多个人于08年毕业于国家一所全日制医学院本科,后到河南洛阳市伊川县人民医院工作至今,09年取得执业医师证,上班两年零四个月,但是没有任何医保,工伤,意外,公积金等等社会保险,签合同时候医院一方的签字是我们自己签的,但是有单位盖得章,有卫生局和劳动局的章,近段时间问该医院人事科,财务科,对方回答该部门管不了这事,还说只有院长的一句话才能解决,后又问劳动局相关负责人员,对方说医院应该为你们办理,但具体还得看医院方面。这事能构成违法吗?我们这一批人到现在为止到底是属于什么?合同工?还是人事代理?还是黑户口?伊川县人民医院是否属于非法用工?作为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伊川县人民医院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企业法人院长:王瑞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11-08 0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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