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买两台混凝土搅拌车 租赁性质(属专用罐车 工程用)要到外省工地干活,想问需要办理营运证吗?如果需要办理,以后的年检 二级维护都怎么办理,几个月开回洛阳一次实在不现实 急盼答复 谢谢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0-11-09 09:32:13
网友您好:混凝土搅拌车(租赁性质),因需要在道路上从事货物运输活动,所以需办理营运证。根据交通部2001年4号令第二十条规定:从事驻在地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的管理。二级维护手续须在车籍地运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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