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来洛阳工作近三年,最近因工作需要要办理暂住证。由于本人现居住在衡山路,所以早上到衡山路派出所(中信重机总厂内)询问,被告知他们所不受理该业务。把我们推到重庆路派出所。到重庆路派出所后,户籍管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可以办理,现提供一些必备材料(其中包括《计划生育流动证》据网上查资料中华人们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明确表示自2009年10月1日起,男性公民可以不用办理,对象限定为成年育龄妇女。真不明白国务院发布的条令一年多了,身为公务人员他们居然还不知道。)我到当地重庆路办事处询问,该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流动证》我给老家打电话。家里人到老家的计生办被告知男性现在不需要办理并拿出了相关条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我家是农村的,按说农村比城市应该信息更加差点。人家居然知道)洛阳当地办事处居然无知。我打电话到该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仍然声称需要办理,并留下我的电话。到下午四点左右我亲自到该办事处。办事处人员说跟上级领导沟通时不需要办理该证,要我直接去派出所办理就好了。我又来到重庆路派出所。该所也不知道2009条令。户籍工作人员前后打几个电话。又跑出去问了问。最后打电话到涧西区分局。最后给我的答复是:“你不归我们管,明天再去衡山路派出所办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09-26 17:55:06
尊敬的网民:您好!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涧西公安分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衡山路派出所原为中信重机保卫处,2004初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后转为现衡山路派出所,该所原只是个治安所,没有户籍管理职能,一直没有负责过暂住证的办理工作。由于解释上的偏差,给群众办证造成困难,这主要是我们工作上的不足造成的,在此,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指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最大限度的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出现。目前,涧西公安分局已责令暂由重庆路派出所为该网民办理了暂住证(该暂住证已于9日下午办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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