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参加不少公务员考试,近日报考洛阳选调后,就有某培训机构每天不下2条的短线广告,不慎其烦,回到洛阳才一个月,只在报名时留下了个人联系信息,难道交了报名费还不够,人事局还要靠出卖考生信息赚钱?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08-11 16:16:40
尊敬的网民:您好!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您如果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非法出卖,请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