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0日,我的一个朋友说钱已经给我汇过去了,当时我意识到我的QQ号被盗了,有人在利用我的号在做诈骗。当时我的朋友刚把钱给关林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的钱还没放下,我的朋友就请求不要转账,但该银行工作人员说钱已经转过去了,我的朋友要求能不能把对方账号冻结,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权利查询或者冻结别人的账户,只能等公安局来说才可以,当时已经报案,关林派出所的民警也到了现场,但是没人主动要求冻结对方账户,公安局说:只有立案后才能通过手续冻结。之后把我朋友带到派出所询问,还把当天的聊天记录给拷贝走,但是试想一下,做这些有用吗,钱肯定已经让对方给取走了,做这些无用功有用吗?如果当时能果断的要求银行冻结该账户并通知所在地公安部门注意该账户的动态,既能保证受害者利益不受损害、又能积极主动的控制犯罪分子。可是非要等各种手续完善后在采取行动,现在的网络骗局太多了,为什么一直没破案?很大的原因在于公安部门、银行在制度上的不完善、不作为,一味的循规蹈矩、一位的互相推诿。受害者的利益无人保护,这是政府部门的姿态吗?这就是为人民服务吗?真是为洛阳人丢脸!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08-04 18:15:53
尊敬的网民:您好!洛龙公安分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现正在调查侦破中。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