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04-02 17:14:00
建国前的老工人:
你好:
关于“洛阳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没有享受房改成果,领取住房补贴问题是近几年反映较多的问题。我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是2006年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到目前为止,只在有条件的省属垂直单位进行货币化试点,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至今还没有实行,主要是补贴资金落实困难。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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