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旅游年票办规定,不管你是在洛阳市工作居住10年或100年,只要你的身份证号码起头不是4103打头的,一律不能在就近的年票代办点办理旅游年票。你要想办年票,就必须到洛阳市旅游局年票办公室才能办理(唯一的官方办公地点,在涧西区西苑公园附近)。
我和我的同事18年前就到洛阳工作啦,在洛阳娶妻生子,孩子如今也上高中啦,我已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洛阳人。但直到我这次办旅游年票才知道,只因我的出生地不在洛阳,在我的出生地办理的身份证号码就要陪伴我的终身,即使我现在的身份证真真切切地写着“洛阳市西工区……”,在洛阳市年票办的眼里也不是一个洛阳市居民,必须再拿加盖几个公章的证明后,才能到“洛阳市年票办”办理一张60元的年票。可笑的是我的孩子在洛阳出生,她的身份证号码的起头是4103打头的,孩子可以在市内任何一个代办点办年票,可我这个孩子爹,必须花金钱、花时间,从西工区跑到涧西区才能办旅游年票(像我这种情况,在我们单位还有许多)。我整不明白!政府这一惠民政策,怎么到了下面具体执行的部门就变了样呢?现在洛阳市旅游年票实行的是身份证(或在洛阳居住的证明)和年票一同使用才能进入景区大门的制度,但为什么还要让像我一样的、虽然是洛阳市身份证而不是4103号码打头的人,耗费时间、金钱,从东花坛、从谷水、龙门、邙山,跑到位于西苑公园的市年票办办理一张旅游年票呢???这是惠民便民吗?这叫和谐吗?年票办的“人民公仆”!
建议人大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质问,应立即取消有歧视性的,以4103区分是否洛阳市民的划分标准,方便洛阳市户籍的居民办理旅游年票手续,真正好事办好。年票办的官员们,行行好吧,别再折腾我们老百姓啦!!!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0-03-03 15:31:27
由于洛阳旅游年票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包含景区多,许多不符合洛阳旅游年票办理资格人员,采取假冒身份,开具虚假证明等方式办理年票,被景区发现后无理吵闹,造成景区接待秩序混乱,给洛阳旅游带严重负面影响。为此,市年票办2009年7月底开始对旅游年票发行秩序进行治理整顿,采取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现在经过治理整顿,年票发行秩序走向正规,市年票办拟于2010年3月5日开始,放开各发售点不能办理非4103开头身份证限制,但在洛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外地人员仍开具证明或办理暂住证由本人到年票办办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