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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结婚证遗失,夫妻关系怎样证明?

2010-12-23 10:00:36
  事件缘由 市民韩先生的父母于1971年结婚,不久,夫妻俩的结婚证遗失,此后他俩一直没有到民政机关补办结婚证。
  今年11月23日,韩先生的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罹难。沉浸在悲痛中的韩先生忽然想到:没有结婚证,母亲以何身份起诉肇事司机要求赔偿?韩先生致电本报求助,想知道母亲该到哪里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夫妻关系证明。
  记者跑腿 昨日上午,记者就韩先生的问题咨询了市民政局婚姻科。据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补办结婚证,夫妻双方须携带户口簿、二人身份证、大二寸合照3张到其中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一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若夫妻二人有一人去世,健在的一方不仅要准备好上述3样物品,还要提供夫妻二人原始婚姻档案。
  韩先生说,他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龙门镇政府民政办查找父母原始婚姻档案,民政办工作人员表示,1985年之前的档案他们并未保存。
  市民政局婚姻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鉴于韩先生母亲无法提供原始婚姻档案,婚姻登记部门不能为其补办结婚证,也不能给其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不过,韩先生的母亲可以求助其所在村庄的村委会和丈夫生前所在工作单位,让他们开具证明,证明韩先生父母确实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同时,韩先生还可以收集朋友和邻居的证言加以证实。(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见习记者 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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