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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血拼”,先算算税钱
2010-12-21 08:54:42
洛阳网12月20日讯 圣诞节临近,以购物为主的港澳游迅速升温,不少市民都想趁“圣诞打折季”去香港等地“血拼”一番。不过,不久前出台的海关新规可能会让你多交税了,想出境“血拼”的市民最好先算算税钱。
超5000元自用品入境需缴税
据悉,今年9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免税放行;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牌提包、手表等,需全额征税。
此外,海关还将对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这20种商品无论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需缴纳一定关税。
“血拼”前先算算税钱
“作为购物胜地,香港等地的最大优势就是免税,近年来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去购物,但海关新规让不少以购物为主要目的的市民感到了压力。”市区一旅行社出境部负责人说。
对此,一些旅行社人士提醒近期有出境购物打算的市民,最好在出行前好好盘算一番,只要能够合理利用政策,还是可以省不少钱的。
第一,高档单件物品最好别买。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6000元的化妆品,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计算,即(6000-5000)×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块价值6000元的名牌手表,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按照不可分割的单价物品全额征税,即6000元×税率。
第二,要谨慎购买相机、电脑等数码产品,因为价钱一般单件就能超过5000元,且海关对数码产品查得很严。同时,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以免被当做新购买商品征税。
第三,购物尽量控制在5000元以内,能在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尽量在免税店买。
此外,在境外购物一定要保留好发票,一些品牌商品在国内和国外的价格悬殊比较大,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在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来收税,那就太不划算了。(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