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跑腿
(记者跑腿)小区相邻,水电费标准咋会不一样?
2010-12-21 08:54:42
事件缘由 市民刘女士家住西工区金谷园路89号院,是市第三建筑公司加工厂的家属院,这个院只有一栋楼24户居民。虽然加工厂已经破产,但小区里的一些事务还是由原单位负责管理。
刘女士反映,该家属院的居民每月水电费是按工业用水、工业用电交费的,标准并不固定,时高时低,基本上每吨水的价格在3.5元左右,每度电则在0.80元左右。居民们按月将费用交给加工厂的相关负责人。与小区仅一墙之隔的帝豪小区,水电费标准却比该家属院的低,她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记者跑腿 带着刘女士的疑问,记者分别咨询了市水务集团和市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刘女士所在小区尚未进行水网改造,目前还不能实行一户一水表、按户计量的方式收取各家水费,而是水务集团通过用水总表来计量收取总水费。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已无工业用水这种说法,只有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刘女士所在小区的水费并不是如她所讲的那样按照工业用水的价格进行收取,而是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居民用水标准收取的。至于收费标准比一墙之隔的帝豪小区高,可能是尚未进行水网改造的水管老化,内部分表计量不准确造成的。同时,有些尚未进行水网、电网改造的小区,物业公司或者管理方在收取水费、电费时,也会相应增加一些管理成本费用。
该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小区居民对此有异议,可以到市水务集团客服中心申请水网改造。一户一表的用水模式,水费将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定的标准收取。
至于电价偏高,洛阳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是因为该小区尚未进行电网一户一表改造。洛阳供电公司对该小区进行总表计量,并按居民电价收取电费,而小区内居民家的电费则是由物业方或管理方收取。
居民在用水用电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供电热线95598咨询。(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马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