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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临界食品”搞促销 消费者购买时留心保质期

2010-09-21 09:11:32

洛阳网9月20日讯 这些天,超市内很多食品都在搞促销活动。可您要小心了:不少便宜卖的食品都是“临界食品”——保质期快过了!
  不少“临界食品”在搞促销
  “纯牛奶特价了,原价21.6元一箱的牛奶现价为19.8元一箱啦!数量不多,请抓紧时间购买。”今日,在高新区一家卖场奶产品销售区,促销员大喊着招揽生意,一大群顾客很快围了上来。
  记者注意到,该促销员所售牛奶为8月中旬生产的,保质期为45天——再过5天,牛奶就要过期了。
  在南昌路另一家卖场,记者随手拿起被捆在一起的3盒酸奶:该酸奶“买二赠一”,再过3天,那盒赠品酸奶就要过保质期了。
  随后,记者又对多家卖场进行了走访,发现不少卖场都在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捆绑销售。而且,这些“临界商品”的生产日期多被胶带封住,很难看到。
“前几天,在超市买了特价酸奶,回家后才发现快过期了。”今日,家住兴隆花园小区的张女士说。
  正在购物的市民钱女士告诉记者:“总觉得买特价食品划算,上过一次当后,我才知道选购促销食品时应该先看生产日期。” 
买到当天到期或过期的食品可退换
就超市降价销售“临界食品”,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刘晓明。
  刘晓明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超市卖场、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有醒目提示。但是,此规定是非强制性的,个别商家并未按规定去做。”
  刘晓明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食品的那天为食品保质期的最后一天,或者食品已经过期,可要求超市退换,也可拨打12315投诉。(记者 武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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