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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20多年前的病历丢失,病退怎么办理?

来源:洛阳网   2010-09-17 09:25:30
事件缘由 何先生来电反映,其妻子以前在涧西区铝材厂上班,后来该厂倒闭了。何先生的妻子1987年曾在第五人民医院看病,现年45岁的妻子要如今要办理病退手续,但当她到医院查病历的时候,院方说20年前的病例已经不存在了。何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病退?
记者跑腿 带着何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和医疗保险科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医院丢失病人的病例属于医院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了解病人情况的主治医生应该给病人写个病情说明,并由医院盖章,方可去相关单位办理病退。
据了解,办理病退的具体程序是:市民带上病例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的诊断证明,到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然后由所属单位的相关人员到新区市政府大楼1127室办理。
特别说明:个人办理病退只能由单位出面办理,不针对个人。(记者 冯莹雅 实习生 王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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