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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房屋被砸毁,能不能索赔?

2010-09-10 09:38:05
求助 昨日,新安县五头镇胡沟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4日的大风将村里六七根电线杆吹倒,其中一根砸中他家依墙而建的棚子。孟津县会盟镇的孟先生也致电本报反映,在此次强风中,他家的房顶被邻居院里的树木砸毁。他们询问:能向电线杆拥有方或邻居索取相应赔偿吗?
  记者跑腿:就此问题,我们咨询了惠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卫晓明。
  卫晓明介绍,《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李先生、孟先生反映的情况,电线杆、树木被大风刮倒,引起的原因属不可抗力因素,电线杆、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尽到了一般管理职责,可不负赔偿责任。
  卫晓明说,受害人如投保,可寻求保险赔偿。如果没有投保,造成的损失又无法承受,可寻求国家救助。
  见习记者 王子君 记者 魏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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