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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收外来租房者的卫生费?
2010-08-25 10:08:33
自从向小区管理者交过30元卫生费后,租住在洛龙区龙祥小区的张女士有些疑惑:为什么小区管理者只针对外来租房者收取卫生费,而且还这么贵?
本月初,张女士和好友合租了龙祥小区的一套房子,面积为120平方米。8月21日22时许,一位自称工作人员的男子来到张女士家,说要收取卫生费,并出具了一份“合约”,上面写着:外来租房者每月21号须缴纳卫生费,按每户住房面积收取。60㎡收10元,90㎡收20元,120㎡收30元。
“租房子时,合同上并没有卫生费这一项,而且为什么只针对外来租户收钱,有什么标准吗?”张女士提出质疑。
记者代问 记者就张女士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该小区的管理者解释说,龙祥小区属于回迁小区,绝大多数居民是回迁的村民,原村委会对每户村民有资金补贴,因此不需要再额外缴纳费用,但外来租户则不享受此项照顾。另外,小区没有物业管理部门,因此打扫卫生等工作需请专人负责,向外来租房者收取卫生费,也是为了维持生计。
龙祥小区管理者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此项费用由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征收或委托有关机构代收,城市居民按户每月收取5元。他说,出租小区房屋属于营业性质,因此张女士的情况不能依照上述标准执行。另外,对于没有物业的回迁小区,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记者 李岚 实习生 蒋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