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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的罚款任务该咋完成?
来源:洛阳网 2010-06-30 09:39:23
洛阳网6月30日讯 昨日中午,新安县公安局一位50余岁的老民警找到记者:“单位给我们下达了50万元的罚款指标……当警察这么多年,我们不想胡来。半年过去了,罚款任务没完成,单位要处罚,我该咋办呢?”
这位姓范的民警,是新安县公安局某大队一名普通民警。他说,今年年初,大队领导向他们传达了县公安局中层干部会议精神,其中一项是“明确罚款指标”。他们大队7个人,分到的罚款指标是全年100万元。他和几名同事分组后,要承担50万元的罚款任务。
范民警说,按照“会议精神”,罚款指标完不成是要受处罚的。但他当时想,局里也许是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只要依法办事,完不成任务也不会真处罚。可想不到前不久,在一次局里召开的会议上,局经侦大队、网监大队等4个二级机构因没有完成罚款任务,受到了上级的“通报批评”。他这才相信是要动真格了。
范民警提供给我们的会议记录和录音资料显示,新安县公安局及其二级机构都有罚款指标,如:巡警大队50万元、矿管大队150万元、治安大队80万元、新城派出所100万元、铁门派出所15万元、城关派出所100万元……
范民警说,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执法,罚款指标说啥也完不成。
《国务院第281号令》第8条明确规定“不许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市委政法委领导对此也有严格的要求,但他们那里却没有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来做。
范民警最后说:“我是一个有着33年党龄、近30年警龄的老同志了,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该咋办,这50万元的罚款任务应该怎样完成?”(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