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网调查

从事出版物发行也需“持证上岗”
2010-06-22 09:29:10
洛阳网6月21日讯 今后在我市,凡是从事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的发行人员,都需“持证上岗”。今日,我市针对首批百余名从事出版物发行人员进行的资格培训班正式开班。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此次市新闻出版部门特意邀请专家,对全市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资格培训,待取得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才允许上岗。
省新闻出版局常务副局长杜国清出席开班仪式。
(李燕锋 王建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