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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洛阳两地长住参保退休职工可以异地报销
来源:洛阳网 2010-01-01 22:46:26
对于长期居住在上海的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来说,今后看病就医方便多了,他们可以直接在上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无须像以前那样自己先行垫付,然后再将单据寄回洛阳或亲自回洛阳报销。当然,上海参保人员退休后在洛阳居住的,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后,也可以在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9月23日(2009年)上午,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与上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洛阳签订《洛阳上海两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委托报销协议》。根据协议规定,3000多名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长期居住在上海市的人员,办理完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后,从10月1日(2009年)起就可在上海看病就医。据悉,此举在河南省开了异地居住就医结算的先例,上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也是首次与长三角地区以外的城市签订异地居住就医协议。
咋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本人或由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携带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上海市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和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申请表,到市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时,申请人可确定3家上海市的医保定点医院。
到上海卢湾报销医疗费
根据协议规定,上海市卢湾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受理洛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报销手续。地址为上海市鲁班路390号,咨询电话为(021)63030099。
在沪能报销哪些医疗费
据介绍,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在上海市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时,凡符合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都可报销。起付标准、个人分段负担比例、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均按照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以及医用材料等,执行上海市有关医保规定。(记者 陈小伟 实习生 黄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