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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 按原标准发放补差额
来源:北京晚报 2010-01-01 22:35:53
商务部网站近日发布消息: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具体事项。
“通知”明确,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通知”要求,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各地商务主管、环保、财政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对已经按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相关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也应由上述部门确认后补发补贴资金。
商务部强调,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明,不变相压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标准主要针对家用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新标准的调整主要针对家庭用车,一定是经过充分调研出台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两点:一是促进环保,二是拉动内需。据介绍,北京所面临的空气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其中威胁最大的就是机动车污染,它对空气中气态污染物的贡献率占到50%。北京的老旧黄标车的数量占到机动车总量的10%,有30多万辆,但排放的污染量却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以上。 加快老旧车的淘汰,对新的机动车污染腾出了较大的环境空间。
“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之后,将使更多以前宁愿走入二手车市场的车主,提前报废黄标车。注意标准中‘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并换购新车’内容,这在拉动2010年新车销售市场上将起很大作用。”罗磊还表示,北京等大城市黄标车总量一般比中小城市大,所以受益就相对大,这是显而易见的。(记者窦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