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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管道损坏漏水到楼下,维修费用一家一半?

2022-07-07 15:23:20

我市一居民家中厕所里的下水管道堵塞,疏通时将管道损坏,致使污水渗漏到楼下邻居家,双方就维修费用问题发生纠纷,维修费用究竟该由谁出?昨日,记者从西工区司法局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厕所下水管道损坏,污水渗漏到楼下

西工区金谷园街道某社区居民康某家住4楼,屋内厕所马桶堵塞,疏通时不慎损坏了下水管道,致使污水从天花板渗漏到楼下住户宋某家中。

污水气味难闻,给宋某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宋某找到康某沟通,希望能在维修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不料,康某称自己不应承担维修费用。

双方为此经常争论,矛盾越来越深。无奈之下,宋某找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难题。

调解员上门查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社区人民调解员初步了解了事情经过,到宋某家中查看情况,发现污水从楼上渗漏下来,顺着插线板往下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调解员立即上楼找到康某,就相关问题向对方说明。康某来到宋某家查看后说,厕所里的下水管道两家人共同使用,宋某也有维护的责任,另外房屋建成已久,损坏也在情理之中。

调解员通过电话咨询社区法律顾问了解到,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房屋公用部分的主管道损坏,业主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厕所的下水管道属于入户管道,应由住户自行负责维修,具体责任划分可以让相关维修人员上门核实确认。

调解员情法结合,巧妙化解纠纷

当日,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告知宋某,按照“谁损坏,谁负责”原则,维修费用应由康某来出。康某对此不愿承担全部费用,要求一家出一半维修费用。

调解员再次到康某家里进行调解,一方面从邻里关系的相处及拖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对康某进行劝说,另一方面宣传了相关法规。

听了调解员的话,康某认识到自己在处理邻里关系上存在的问题,答应会按相关规定处理此事,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相关法规规定,如果楼上下水管道在保质期内漏水,且非人为原因造成,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是由楼上邻居造成的,则由邻居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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