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席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他的妻子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1月以来的医保均处于欠费状态。他妻子的预产期在7月,可目前她所在的机构尚未复工,也不知到时候欠缴的医保费能不能补缴上。他想知道,如果他的妻子住院生产时,企业仍没有补缴医保费用,是不是就不能报销、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现在能否再投城乡居民医保。
跑腿单位
市社保中心
跑腿经历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欠费3个月后,企业和职工的医保账户都将被锁定,职工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续如果企业补缴了相关费用,缴费后次月账户将解锁,此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仍可以支付。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补缴了医保费用,席先生妻子住院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可以享受相应报销政策的,生育津贴领取同样不受影响。
今年情况较为特殊,受疫情影响,3月,我市已下发《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的通知》:今年2月至6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为5个月。除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外,其他企业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目前,3月的医保缴费信息已经由市社保中心推送至税务部门,相关企业可参照推送信息缴费。由于2月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企业已经缴纳,近期市社保中心要先对已缴费企业进行退费处理,之后,未缴费的单位即可按照新核定推送的缴费信息进行缴费。建议席先生的妻子先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企业可先补缴1月、3月的医疗保险费。
关于席先生提出现在能否再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不允许重复参保、重复享受相关待遇。如果席先生的妻子不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情况,想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需要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尚未缴费的市民请尽快缴纳。
办事结果
席先生表示已经清楚相关政策。(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