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听说独生子女家庭每月能领取奖励费,我家是独生子女家庭,却一直没领过这笔钱,这是咋回事?”昨日,市民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咨询独生子女相关奖励政策,她还想让《洛阳晚报》记者帮忙问问,如果真有这政策,她家还能不能享受。
●听您倾诉
赵女士今年48岁,家住西工区,儿子今年24岁。赵女士说,前几天,她从网上了解到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有奖励,每个月会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费,她家属于独生子女家庭,却一直没领过这笔钱。
●所跑单位
市卫计委
●跑腿经历
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相关负责人说,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期间,国家为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出台的政策,该政策出台以来已经调整过多次,目前的奖励有: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人每月可以获得2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符合条件的我市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从通过审批确认之年起,每人每年都将领到96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独生子女在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开发等许多方面有优惠政策。
该负责人说,由于赵女士此前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孩子已经超过18周岁,所以错过了领取时间,无法领取每人每月2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不过,如果赵女士和她丈夫符合条件,可以在60周岁后,申请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金。”该负责人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
●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该负责人说,我市每年从1月1日至15日接受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办事结果:昨日下午,记者将咨询结果反馈给赵女士,她表示以后要及时留意相关信息,“虽然错过了一项奖励,但另一项不会错过了”。
●诉求人评价:非常满意,感谢《洛阳晚报》记者帮助她了解相关政策。(洛阳晚报记者 刘嘉仪 实习生 王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