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九都路芳林路路口中州渠附近的树木遭砍伐。记者向相关部门求证得知,这些树木为生长于河渠护坡上的野生杂木,因影响护坡结构安全需进行正常维护,河道泄洪能力不会因此受影响。
【求证一】护坡上确有树木被砍伐
市民王超家住西下池附近。据他介绍,4日10时许,他看到在九都路芳林路路口中州渠附近,有人正砍伐河渠两侧的树木,于是报警。
“我听上了年纪的邻居说,这些树是构树,春夏之交常有人去采摘树上的果实,能蒸着吃。”王超说,看着这些树木被砍伐,很心疼,想知道这些人砍树的原因。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中州渠两边的护坡上,布满固定护坡用的大型圆孔状水泥砖,砖孔中凌乱生长着树木、杂草等,高低、粗细不一。在有的地方,树木被砍伐后裸露的木桩清晰可见,目测直径约10厘米,被砍伐的树木枝干被摆放在河渠岸边。(上图)
【求证二】野生构树影响护坡安全,需要定期清理
市河渠管理处工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州渠两岸护坡,长有许多野生乔木、杂草等,其中,构树生长力极强,具有速生、适应性强、分布广、易繁殖、热量高、轮伐期短的特点,其侧根分布广、生长快,萌芽力和分蘖力强。
“正是因为构树的这些特点,它生长到一定阶段,其根部容易‘憋坏’河渠护坡,产生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因此每逢汛期,他们都会对城市河渠护坡上的乔木、杂木等进行巡查、修剪,尤其是构树,每隔两三年就要清理一次,砍伐后没几年又会长起来。
此外,该负责人解释,由于中州渠护坡上的构树均为野生,生长时间长,根系发达,如将其连根移栽,会对河渠护坡的整体结构造成影响,只能通过砍伐、修剪等方式,以减少其对河渠护坡的影响。
【求证三】多方介入,反映护绿、爱绿意识增强
记者了解到,此次“砍树”受到市民及园林、水务、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关注,反映出社会各界护绿、爱绿意识的增强。
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3日下午,他们就接到市民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确认,这些树木因生长在河渠护坡区域,其养护、管理等职责属于河渠管理部门。
随后,市河渠管理处、市森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并在原因未调查清楚前,第一时间暂停现场人员的砍伐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城市区大部分绿化植被的维护由市园林部门负责,根据《洛阳市绿化条例》规定,人们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者拆除城市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确需砍伐、移植或者拆除的,须经市、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处一次砍伐树木在20株以上的,要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因抢险、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需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砍伐、修剪单位可先行砍伐修剪,并及时报知管理单位和市、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险情消除后10日内,到市、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记者 赵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