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拨打市热线,一次发帖投诉,(回帖显示已处理的第2天违法行为依旧存在)一共7次投诉瀍涧大道与架鸡沟交叉口东北角,同一商贩每天下午5-7点在斑马线上,噪音扰民占道经营。
辖区管理部门回在高度重视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请依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进行行政处罚。一共投诉7次,劝导也7次了吧,别让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8-01 11:00: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道北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核实,再次劝导该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禁止占道经营,对不服从劝导的商贩,执法人员将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罚。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常态化巡查,有效引导商贩规范经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