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结束,但目前我市仍有部分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报。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切莫轻视年报公示制度,否则将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部分市场主体太淡定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市场主体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但部分市场主体并不着急。
据统计,我市共有46848家内资企业、883家外资企业和166328户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的年报,截至4月底,已有28529家内资企业、770家外资企业和69093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年报公示,其中企业年报公示率61.4%,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41.5%。
另外,在我市需要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年报的60544家内资企业、937家外资企业、207201户个体工商户、46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目前有19675家内资企业、557家外资企业、59985户个体工商户和88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年报公示,其中企业年报公示率32.9%,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28.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仅为19.2%。
该负责人说,造成年报公示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市场主体经营者对这一新制度比较陌生,不知道公示年报的最后期限;也有一些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此事不办也不要紧;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已经停止运营,却没有及时注销。
已有不诚信企业尝苦果
“我国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诚信度将更加透明。”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近期我市涧西区的两家企业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时遭到拒绝,金融机构给出的理由是,这两家企业因有不诚信行为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中。
该负责人说,《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果企业存在以下4种情况,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企业没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是企业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三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四是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市工商部门提醒市场主体经营者,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仅贷款会受影响,今后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或参与一些荣誉称号评定时,都会受到限制。
两种报送方式期限一致
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报或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这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于过去没有参加过年检,按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2014年度的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是2015年设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除此之外,近期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升级,各类市场主体的相关负责人在通过系统填写年报内容时,需要使用Firefox、Chrome或IE8.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如果出现“登录超时”提示时,请关闭并清空浏览器缓存后重新登录。
记者 王蕾 通讯员 赵梅香 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