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提示
收费项目未上网,可拒缴
来源:百姓呼声 2015-03-27 18:02:25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通知,我市将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相关文件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沿用了近30年的收费许可证在我市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凭证,发证范围主要包括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以前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收费行为经常要查看对方有无收费许可证。自1987年起,收费许可证制度在全国各地试行。1993年,我国明文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
亮证收费,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有着重要作用,如今为何要废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财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实时查询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市民不必再看证缴费,收费许可证制度逐渐失去了作用。
取消该制度后,老百姓如何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各系统和部门要将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信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收费单位信息及收费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向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未在网上公示的收费单位,市民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同时,各收费单位还须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4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核发的自动失效。5月底前,各收费单位要完成收费项目在网站上的初次公示。6月底前,各单位须将本系统、本部门收费许可证正副本统一收缴,交原发证价格主管部门清点登记后由价格主管部门销毁。今后,物价部门将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等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宣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