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有一辆车,可伊滨区李村镇申明村的村民郭坤星,却因为自己“拥有”一辆车而苦恼不已:他曾经拥有的这辆车已被卖掉,但因为车辆无法过户,他的低保被停。如今,他希望这辆车尽快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
听您倾诉
这辆车已不是我的,但我的低保因它停了
说起这辆车,59岁的郭坤星指着自己短了一截的左腿无奈地说:“我这辈子就栽在这辆车上了。”
2007年11月,郭坤星和朋友跑运输时遇到同村人郭洛伟的货车出故障,就在众人上前帮忙时,货车忽然侧翻将众人砸伤,他也不幸被砸中,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
他出院后,左小腿短缩畸形,踝部功能丧失,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为此,他左脚不得不穿上底部有十几厘米厚的鞋以保持身体平衡。曾是家中顶梁柱的他再不能从事重体力活,还要长年吃消炎药。2008年年底,经偃师市人民法院调解,郭洛伟将事故车辆过户到他名下作为赔偿。
“2012年,为看病和供娃儿上学,我托人找到三门峡的买家,仅签了转手协议便把货车卖掉了。”郭坤星说,家里实在困难,他在同年申请了低保。“虽然每月只有100元,对这个贫困的家却很重要。”
今年9月,郭坤星发现第三季度的低保迟迟没有发放,去民政部门咨询才知道,低保是因为自己名下有货车,所以被停了。他一脸迷茫,自己的车明明已经卖了啊!
记者调查
民政部门按规办事,“家有机动车,不能吃低保”
4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来到伊滨区民政部门。
一名田姓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郭坤星的停保原因,在其低保登记信息的备注栏上,赫然显示车牌号“豫C71718”。工作人员称,这意味着,郭坤星名下还有辆车,所以停发低保。
市民政局救助科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为避免一些生活较好的家庭有人吃低保现象,各级低保经办机构会经常对保障对象进行调查核实。“乡级政府每季度和县级政府每半年,会利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复核和审查,根据复核情况进行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
工作人员称,关于低保对象的认定办法中明确规定,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不得认定为低保对象。“像郭坤星这种情况,我们只认‘家有机动车,不能吃低保’的政策,建议他去车管所咨询过户的问题后再来办低保。”
陪您跑腿
货车达不到“国四”标准,没法办理转出过户手续
当天,洛阳晚报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查询车辆信息后确认,牌号为豫C71718的大型货车车主确实是郭坤星,2001年9月3日上牌,2008年12月29日发登记证书(二手车信息变更),2014年9月18日通过当年年检,2016年9月3日该车强制报废期止。
那郭坤星的车还能过户给三门峡的买家吗?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郭师傅的车属于‘黄标车’,达不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按照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发布的规定,转入我省行政范围内的外地车辆以及省内转入过户的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称,即便是洛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愿意给郭师傅的车办过户手续,三门峡方面也不会愿意接收的。
办事结果
两边政策都是板上钉钉,该怎么办?
一天的采访结束,两个部门都很同情郭坤星的遭遇,但两个部门又称自己都是按政策办事,遇见这种情况无法放宽条件。
记者采访之余,看着郭坤星一瘸一拐地走路,看他没了低保失落的表情,听他诉说自己为了100元的低保一次次奔波的情形,记者也不免同情起眼前这个汉子。亲爱的读者,如果您有好的办法,可以拨打《记者跑腿》栏目热线,让我们一起帮帮郭坤星。(记者 王博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