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不到一天的孩子,因肺部先天发育不良、医院不具备救治技术,急需转院到外地治疗,在4个小时里,孩子的亲属却找不到一辆能送孩子去郑州的救护车,理由多是“政策有规定,救护车不允许跨市出车”。
性命攸关之际,医院有救护车而不能出,事实果真如此吗?洛阳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婴儿先天发育不良,呼吸急促有生命危险
5月26日21时55分,刘涛(化名)的妻子在宜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生下一男婴,刘涛还来不及体会初为人父的幸福,意外就突如其来——婴儿啼哭几声后,突然呼吸急促,达到每分钟60次至70次(新生儿正常的呼吸次数每分钟40次至45次)。医生怀疑孩子患了吸入性肺炎,送入高压氧舱,可12个小时后,症状仍未缓解。
5月27日16时,宜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派救护车将婴儿紧急送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以下简称“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救治。
医院儿科一医生初步诊断,孩子肺泡发育不成熟,先建议注射一针价格为7000元左右的药物,以促进肺泡扩张,但刘涛及其家属没有同意。接着,医生为孩子做了肺部CT,最终确诊孩子的左肺先天发育不全,右肺部为纵隔气肿。医生又建议实施胸部穿刺手术排气,但同时告知手术风险较大,效果无法保证。几经商议,刘涛一家人还是没敢作这个决定。
鉴于医院治疗手段有限,医生建议把孩子尽快转至到位于郑州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一附院)。后经电话联系,当天17时30分,郑大一附院同意接收孩子。
夫妻4小时急寻救护车,因规定约束而卡壳
本以为联系好医院后,孩子很快就能送走,可接下来的经历让刘涛始料未及。
最初,刘涛请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派救护车,但医生称,120救护车归洛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管理,院方不能擅自派车,让他们拨打120。
当天18时08分、18时09分、18时13分、18时33分,刘涛拨打了4次120急救电话。其间,他还向其他医疗机构求助,但多家医疗机构最终回复称“政策有规定,救护车不允许跨市出车”。
刘涛的姐姐刘静(化名)说,为让医院放心安排配有救护设备的救护车护送,他们还愿意签字承诺“转运过程中婴儿出现的一切风险全部由家属承担”,但仍没能叫来救护车。
当天21时30分前后,经历4个多小时苦寻未果,刘涛看着医院内停放的数辆救护车,无助地拨通郑大一附院电话,向对方说明情况,他本以为要用私家车把孩子送往郑州,没想到对方鉴于孩子病情紧急,立即安排救护车疾驰洛阳接孩子,为节约时间,还建议他们跟医院协商先期赶赴高速路口等候。
23时许,郑大一附院的救护车抵达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次日1时30分,孩子被送进郑大一附院的儿科重症监护室,此时,孩子呼吸频率已高达每分钟100次。在结算相关费用时,刘涛发现,郑大一附院救护车往返洛阳,只收取了100元氧气费,其余均免费。
经过几天治疗,婴儿未经手术,左肺已能呼吸,病情正在好转,但刘涛一想起这段经历,有个疑问始终挥之不去——“为何在病人生命危急,急需异地转院治疗时,要被所谓‘救护车不允许跨市出车’的规定挡住?”
没有“救护车不能出市”的规定,医院应遵循首诊负责制
记者查阅了我市关于救护车相关管理规定,并未发现有“救护车不能出洛阳市”等类似内容的相关规定。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陶亚江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所谓的“政策有规定,救护车不允许跨市出车”究竟是对政策误读还是托词就不得而知了。
“120急救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院前急救的救护车调度,所谓院前急救,包括日常急救、突发急救,均是在医院之外发生。”陶亚江说,对于院前急救,120急救指挥中心有权调度加入急救网络的救护车,如果救护车不服从调度,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问责。但是,类似刘涛之子在医院接受治疗,后因治疗需要,要申请跨市转院的情况,已超出院前急救范围,120急救指挥中心只能对患者所在的医院进行协调,而无权强制要求对方派车。
这是否意味着,对于需要异地转院的患者,派车主动权由医院掌握?
“按照国家对医院首诊负责制相关要求,医院要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负责到底,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陶亚江说,如果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治疗,医院应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规定,将病人转到上级医院。如果该院的急救车紧缺或者没能力承担时,医院可向120急救指挥中心申请,由指挥中心协调车辆。
另外,尽管我市很多医院救护车加入了120急救网络、执行院前急救任务,但是,医院还配有备用救护车,这些车辆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医院用于患者转院。
“部分医院在异地转院问题上,没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选择推脱责任。”陶亚江说,刘涛在申请派救护车将患儿转院到郑州问题上的遭遇,与个别医院没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有一定关系。
有车不派,医院有自己的小九九
“转院风险很大,尤其是把危急病人跨地市转院的风险更大。”市区一家三级医院急诊科医生说,面对患者跨地市转院,医院在运送途中,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会让他们顾虑重重。
该医生坦言,当下医患关系比较敏感,需要转院的患者大多病情较重,在运送途中万一出现意外,很容易引发医疗纠纷,为避免此类情况,医院宁可以“救护车不能出洛阳”为由搪塞。其实,卫生主管部门如果能采取一些方式,消除医院对这方面的顾虑,医院还是愿意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的。
另一家三级医院急诊科负责人认为,转院的患者不是货物,需要的不仅是救护车,对随车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也有很高的要求。比如,心脏病患者若要异地转院,必须由与其病情对应的心脏内科医生、护士随车监护,对于医护人员紧张的医院来说,这无疑会加重正常门诊负担。
市区一家民营专科医院医生说,跨地市转院的患者通常病情危急,救护车在紧张行驶状态下,还会增加交通事故风险。此外,若救护车司机对外地的地形不熟,还可能因多走冤枉路而延误抢救时间。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得知,市卫生局针对刘涛之子就诊遭遇的情况,已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此事,下一步,该局将对我市医疗机构重申“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记者 牛鹏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