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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想辞职,老板不发工资该咋办?

2014-04-11 08:24:53
市民李先生找了份工作,试用期是两个月。做完一个月,他就因对待遇不满意萌生了辞职的念头,在距试用期结束还有5天时,他口头提出试用期满就辞职,但老板说要等再招到新人他才可以走,否则不支付工资。李先生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李先生的情况符合相关辞职条件,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依法于试用期到期日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还得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李先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情况属实,劳动部门将给予用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1倍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律师提醒】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遇到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情况,应勇于说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王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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