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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跑腿

用自家房产为朋友担保借钱,朋友不见了该咋办?

2014-03-18 17:10:47
2012年12月,市民徐先生的朋友急需用钱,去担保公司借钱,却因其名下没有固定资产被拒绝。徐先生见朋友很着急,便用自己的房子为其作了抵押担保。去年12月,徐先生接到担保公司的电话,对方称借款到期了,但其朋友一直联系不上,逾期不还钱的话,他们要收走徐先生的房子。
徐先生很郁闷,如果一直联系不上那个朋友的话,这钱该自己还吗,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平艳玲:
在联系不上朋友的情况下,借款到期,这钱是要由徐先生来归还的。徐先生用自己的房子为朋友作抵押担保,徐先生的朋友作为债务人,其逾期不归还借款时,担保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将徐先生作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当然,对于徐先生的损失,根据担保法规定,徐先生作为抵押担保人,在担保公司人实现抵押权后,他有权向债务人,即自己的朋友进行追偿。
律师提醒:
作为抵押担保人,要明确担保的风险,了解被担保人的借款目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还款能力等,不要意气用事,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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